
明清时期,钓鱼岛及周边岛屿已列入我国海防范围内,当时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
清代《台湾府志》及黄叔璥编写的《台海使槎录》等官方文献中,都有详细的关于钓鱼岛的管辖情况。
只是到了近代,晚清政府腐败,中日甲午海战大清败北,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那时候钓鱼岛被割让给了日本。不过二战结束后,日本又将钓鱼岛归还给中国了。
然而,1951年美日签订了《旧金山条约》,美日狼狈为奸,美国将钓鱼岛划入了琉球群岛的管辖范围,日本不顾我国的抗议,宣称钓鱼岛是日本的“有效控制”领土。
再往后,抗美援朝爆发,接着又与苏联关系交恶,同时周边国家如越南、印度、缅甸等国对我国也是虎视眈眈,当时我国国际形势不利,为了顾全大局,针对日本占领的钓鱼岛,我们只能暂时搁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