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
(2023年度第二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现我院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自然人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均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以上和列车软卧,不得高档消费,并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如发现上述人员有下列行为,请及时向祥云县人民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872-3133827。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祥云县人民法院责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向本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信息。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线索。
祥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872-3133827。
(来源: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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