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国陪读我加入外籍,回国想办退休,发现被注销中国国籍,这是为什么?
文/梨芽梨
01、
我是钱叔,大连人,儿子在加拿大读书,
枫叶国地广人稀,冬季寒冷,下雪的时候,整天路上看不见人影。
儿子是头一次出国,一下子走那么远很不适应,一度想放弃读书回国。
出国费了好大劲,钱花了老鼻子,亲戚朋友都知道这事,现在刚赶出去就要回来,这不前功尽弃了?
我心疼孩子打算去陪读,妻子身体不好不会开车,她去不如我去,一来可以照顾儿子,二来能开车购物。
陪伴一段时间,孩子情绪稳定了,为了遵循留学的相关规定,我加入了加拿大国籍。
万万没想到,这个举动给我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02、
陪读结束后我匆匆回国,因为快到退休年龄,我急着回来办理相关手续。
当我能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办理退休时,工作人员按照资料,登陆电脑,他皱着眉头说:你这个身份证,怎么显示已经作废了?对不起,我们无法为你办退休了。
什么?我以为听错了,急忙请求:请帮我好好看看,我刚回国,这才第一次用身份证,怎么就作废了?
一听我刚回国,工作人员上下盯着我打量半天:这样啊,你还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看看吧,没有身份证,我们办不了退休的。
我退了出来,心忽然空了,身份证如果真被吊销,意味着我成了黑人,以后怎么生活啊。
慌慌张张赶到辖区派出所,在户籍管理处,好不容易排队轮到,我递上资料:麻烦您帮我看看怎么回事?怎么忽然不能用了?
03、
年轻的办事员输入号码,一会儿他平静的告知:您这个身份证,半年前就被注销了。
我眼前一黑,差点晕倒,急忙递上户口本:那户口呢?心想着如果户口本能用,我可以补办一张身份证。
办事员回答道:身份证和户口本是一体的,一个被注销,另一个相应也会注销。
我从椅子上直跳起来:这到底怎么回事?我怎么就被销户了,你们凭什么这么做?凭什么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
我嗓门大了,越说越激动,周围办事的人都围拢过来。
借着人多,我挥舞着手里的材料,不依不饶不饶大喊大叫: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我要找上级,谁给你们这种权利?这还有没有王法了?简直胡闹,我要投诉!
吵嚷声惊动了所里的领导,他们把我请进办公室。
我余怒未消,把材料啪一声摔在桌上:你们给我好好查查,今天不说出个理由来,我打官司告状,这还了得,糊里糊涂就把个大活人黑了。
所长和手下不敢怠慢,立刻找人调来档案,仔细在电脑上查看。
一会儿他神色凝重地问了一句话,我顿时哑巴了。
04、
所长那句话是:你是不是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
我吵闹的声音立刻降了八度,半天不说话,心虚道:是,那又怎样?
所长严肃地说:依照中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有这么一说吗?我怎么不知道?就算我加入外籍,你们又凭啥注销我中国国籍?谁给你们的权利?”
所长搬出条文,看清那上面 的内容,我呆住了。
片刻,我又不死心:就算法律有规定,那你们,也应该提前告知一声吧?哪有不声不响就把人销户了?
叫来工作人员,查看工作记录,那上面清清楚楚记载着,半年前,的确有给我发出通知。
而我出国为了方便,一年前就更换了新手机,压根没收到消息。
05、
想到自己根本没打算长期在加拿大生活,现在回国闹到无户口无身份的地步,我心中焦急万分。
失去身份,意味着我在中国老了没有退休金,之前几十年的工龄泡汤,没有收入来源。
不要说钱财损失,就连出门搭车刷卡看病,坐高铁乘飞机,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
回加拿大吗?同样是没工作没钱,呆着有什么意义?马上就60岁了,一无所长,在那边能干啥?
我越想越不甘心,一起诉状把辖区派出所告上法庭,告他们强制注销户籍,是对公民权益的不公平侵犯,要求恢复我的身份权利。
派出所应诉,坚持所里在处理注销人口案件时,符合工作流程,没有违反规定。
判决书下达,浇灭了我心里最后一点希望。
法庭还提醒。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事先了解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后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这是我自己选择的结果。
我却认为加入外籍不是错误,只是为了儿子读书方便,也从没想过晚年在国外生活,但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
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拿不到退休金,养老失去保障,只能继续打工,手停口停,以后不知能做多久。
我的教训是,加入外国国籍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考虑清楚,权衡利弊。
如果你是有钱人,当然无需考虑,富豪或名人,已实现财务自由的不在此列。
嫁入哪个国家,去哪里生活,都是个人选择。
但一般靠退休金生活的普罗大众,还想享受中国的养老或医疗福利的,一定要慎重考虑更改国籍。
一旦加入外籍,中国国籍自动取消,国内所有的福利都没有了,工作一辈子失去身份,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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