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议的通过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引发了广泛争议。首先,中国代表指出,该决议试图通过联合国大会直接处理国际法律责任问题,这违反了联大的职权。联合国大会并非国际司法机构,不具备对国际争端进行法定程序的权力,因此,该决议被认为是一种超越职权的行为。
其次,决议草案中援引的“国际社会对国家的不法行为措施条款”并不具备国际法依据,因为这项责任条款没有被国际社会共同签署的国际条约所确立,缺乏法律拘束力。因此,使用这一责任条款来追究俄罗斯的法律责任被认为是不合适的。
最后,中国代表还强调,决议草案试图合法化部分国家在联合国框架外设立的赔偿机制,这违背了国际惯例和常规实践。一些国家在制定这一决议草案时没有按照规定向联合国报告,也没有接受联合国的相关监督,这种行为不符合联合国的日常运作规则。
与此同时,俄罗斯驻联合国代表瓦西里·涅边贾也在联合国大会发表了反对决议的讲话。他强调,该决议草案的目的不可信,意图合法化西方国家通过不合法手段冻结的俄罗斯海外资产,这对俄罗斯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据了解,西方国家在俄乌冲突第一阶段曾冻结了俄罗斯高达300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至今没有提出解冻的计划。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在今年2月提出的和平谈判五大前提条件中,包括了对俄罗斯进行“战争赔偿”的要求,引发了争议。
然而,决议通过后,一个关键问题浮现在国际社会面前:联合国大会是否有能力执行这项决议?联合国大会由多个国家的代表组成,每年开会讨论全球重要议题。虽然大会通过的决议不能强制执行,但仍具有重要影响力。此次决议中涉及的俄罗斯海外资产被冻结在西方国家,如果联合国决定绕开中俄执行决议,中俄或将面临巨大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