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秦皇岛。一名男生去吃16.6元的自助小火锅,不料在他吃了15个鸡蛋以后,店家就不给他上鸡蛋了。几天后,自助小火锅改成了按斤称菜。网友:玩不起就别开店!
(素材来源:速看视讯)
这一天,一名男生来到食堂里的某个小摊上吃饭,他选择的是一个自助小火锅,由于开在学校里,因此价格也是比较实惠,只需要16.6元一客。
男生在座位上坐定以后,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只见他一手就将盆里的几个鸡蛋全部拿走了,然后全部磕开蛋壳煮到了自己的锅里。
店主见放鸡蛋的碗空了,也是很快就补上了鸡蛋。男生在吃完自己锅里煮熟的鸡蛋以后,又去拿了鸡蛋,开始边煮边吃,等吃完了又去拿。
没一会儿,他的桌子前面已经堆起了一大堆的鸡蛋壳,一直在默默上菜的店家终于忍不住了,他走到小伙面前,扫视了一眼他的桌子说道:小伙子,你可以收手啦!
男生有些诧异,不是说好是不限量吗?怎么这就不让自己拿啦?谁知店主为难了半天,直接说出了一句:你已经吃了15个鸡蛋啦!
男生看了看自己的桌子,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店主这是嫌自己能吃呢!这下他也不好意思吃了,草草吃了点其他东西以后就付钱离开了。
事后,男生觉得这件事挺有意思的,就发到了网上,没想到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有人说男生真的有点过分,就算是不限量也不能这样可劲吃呀,这样店主岂不是亏死!
还有人则认为,是店主玩不起,既然定位是不限量的自助,就不要怕别人吃,如果怕别人多吃,那还是早日改掉这种经营模式算了!
更多的人表示支持男生,只要不浪费,既然是不限量,就应该能吃多少就拿多少,如果男生没有浪费,把15个鸡蛋全部吃完了,那么就没问题。
随后男生也进行了解释,原来他是一名体育生,当时刚进行完游泳训练,实在是太饿了,这才一口气吃了15个鸡蛋,并不是故意的或者是存在浪费的现象。
不过让人感到啼笑皆非的是,男生发现,自从他吃过这里的自助小火锅以后,店就关闭了,几天以后,自助火锅改成了按斤称的火锅,14元一斤,锅底3元。
对此男生的同学也跟他开玩笑称,这家自助小火锅是被他给吃垮了。男生也表示了自己的歉意,并倡导大家还是要合理用餐,吃自助不要为了吃回本而模仿他。
男生16.6元的小火锅吃了15个鸡蛋,自助火锅因此改为按斤收费的火锅,对于此事从法律上可以怎么看?
一、如何看待男生一口气吃15个鸡蛋的行为?
男生来到该店吃饭,双方就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而该店规定的是16.6元不限量自取食物,并没有规定具体能拿取的鸡蛋数量。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此外,民法典还特意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因此男生只要付了钱,哪怕是吃20个鸡蛋,只要没有浪费,没有外带出门,就都是遵守合约的行为,并没有违约。
二、店家不再继续给男生提供食物的行为是否合理?
1、在视频中,男生没有说清楚店家是不给他继续提供鸡蛋,还是所有的食物都不再继续给他提供。但是,不管是店家限制给他提供鸡蛋还是所有的菜,都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店家明明承诺是不限量,却因为男生吃得多而不再给他续菜,这样的做法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男生是有权要求店家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再给自己加菜。
三、该店改为称斤付钱的方式继续经营是否合理?
1、有人认为该小火锅店也真是太难了,本来收费就不贵,16.6元一客已经算是良心价了,又遇上男生这种能吃的顾客,再不进行调价真的要亏本了,
《价格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根据以上法规,该店是有权根据店里的生产经营成本来重新定价的。该店也许是意识到学校里这样的体育生还是比较多的,如果不改价的话会亏本,因此才会改价继续经营。
2、《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只要是该店明码标价出新的收费标准,并且严格按照标价来进行收费,那么这种改价经营的方式还是符合法规要求的。
不过话说回来,该店在一开始经营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学校里会有很多能吃的学生,特别是体育生中的男生呢?
对于男生自助小火锅吃15个鸡蛋这件事,您是怎么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