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重庆警方消息,9月10日凌晨1时许,万州区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一位69岁老人在大街上挥舞着菜刀袭向民警,民警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打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启动对于此事的调查。该不该朝老人开枪,全网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在教师节的黎明,当钟声敲响一点钟时,万州区警方接到了一通紧急求助电话。报警人陈某,是位四十五岁的女性,万州本地人。她声泪俱下地控诉说,前夫李某借着酒劲儿对她进行毒打,并追打至清堰坡附近。
听到这个十万火急的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找到陈某并护送她回家进行调解。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平息。在调解过程中,李某似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继续对陈某进行辱骂和殴打。民警为了平息矛盾,化解纠纷,对其进行了阻止。
李某见状,就矛头转向了民警,随后还对他们进行推搡辱骂。面对突发情况,民警为了维护秩序,不得不采取了约束控制李某的行动。见到儿子被制,李某69岁的老母亲万某直接躺在地上打滚,称自己身体难受。
民警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前来救助,可是万某却拒不配合医生检查。随后,万某起身回到厨房摸出自家的菜刀,挥舞着就向民警冲了过去。民警发出警告,但万某的动作并未停下来。无奈之下,民警开枪将万某击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万某的儿子李某懊悔不已,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是自己的酗酒和暴力行为,才把母亲拖下水,最终导致其死亡,自己真是个不孝的儿子啊。而前妻陈某,则也是表示自己只是为了逃避被打骂,并没有想伤害万某。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袭警就是犯罪,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保护自身安全,没有问题。警方的这个处置合理合法,应当双手鼓掌叫好。#法度人间#
也有人认为,警察采取的反击措施强度有点高。他质疑道,一个69岁的老太太需要用枪吗?防爆盾牌等器械够了吧?
还有人认为,有其母必有其子,从儿子身上也可以看到母亲的倒影。陈某之所以能够如此混球,和自身当然有一定关系,但母亲的责任一定不小。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万某挥舞菜刀袭击民警的行为如何处理?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是接警后正在现场调解,属于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在此过程中,万某不仅恶意妨碍民警执法,还手持凶器袭击民警。在此情况下,民警当然有权采取反制措施。如果万某手持木刀砍向民警,那估计民警不会开枪,可惜它是把锋利的菜刀。
万某使用菜刀袭警,其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鉴于万某已经死亡,即使其行为构成犯罪,也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民警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权开枪吗?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对警察开枪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列举规定,其中就包括暴力袭击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情形。不过,一般情况下,警察在开枪前要发出先口头警告或鸣枪警告。
当然,如果情况危急或者依据案情需要不能警告的,则无需警告即可开枪。检察机关调查的重点,大概率就是以下三个方面:当时民警是否在执行公务?万某是否持刀袭警?民警发现后,是否有按规定对万某发出警告?
此事是不幸的,李某既然和陈某已经离婚,那就应该好说好散。即使有心复合,那也应当是细心革面,痛改前非才是。一味使用暴力,只会让曾经爱你的人离你越来越远。而万某作为李某的母亲,非但不制止和教育自己的儿子,反而帮着他对付民警,实在是为老不尊啊。
民警开枪时如果履行了相应程序,基本就可以确认是合法的。不过仍有人认为,可以开枪和需不需要开枪是两个概念。法律规定你有权开枪,但未必一定要这样做啊。面对一位年近70岁的老太太,就是她手里拿着菜刀,在训练有素的民警面前,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我们无法得知当时的具体情况,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情况危急。既然法律规定了这种情形可以开枪,那开枪又有何妨?多年来,由于枪支管理严格,使得很多警察在出警时畏首畏尾,反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美国警察一言不合就开枪相比,我们的确是比较温柔的。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