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年随着网络的发展,很多人都选择了网恋,可是笔者需要说一下“网络恋爱需谨慎”。
虽然说这几年网络发展的比较快,但是一些诈骗分子也开始在网上行骗。有些骗子把自己伪装得很好,实施骗财骗色的行为,因此大家在网恋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对于年轻人来说,爱情是美好的,也是幸福的,因为当今社会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很多年轻人都忙于工作。就算是不忙的时候也都是在家里玩玩游戏打发时间,尤其是一些比较宅的年轻人,因为他们不愿意外出活动。
很多人说打游戏是不务正业,但是笔者需要说一下,打游戏也可以赚钱,这一点是事实,大家不需要反驳什么。
有些人也会在游戏里面找到真爱,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
可是四川成都的李先生在游戏里面认识了刘小姐,两人一边打游戏一边谈着恋爱。为了让彼此更加熟悉,两人也在现实里面见过几次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日久生情,作为年轻人也无法压抑内心的躁动,就在酒店发生了关系。
只是两人在酒店房间里面发生关系的时候,突然房门被人踹开,进来几位民警,二话不说就按照“卖淫和嫖娼”将李先生和刘小姐带走了,事后警方更是对二人做出了行政处罚拘留15日的决定。
情侣酒店开房被警方抓获,警方认为是嫖娼,男子:我们是男女朋友
那么警方为什么认定李先生和刘小姐是“卖淫和嫖娼”呢?
原来两人见面前,刘小姐让李先生给自己转了一万块钱,而李先生也心甘情愿的把钱转给了刘小姐。因为李先生觉得刘小姐已经是自己的女朋友了,那么自己就要满足刘小姐的要求,这也是对女朋友的尊重。
也正是因为李先生给刘小姐转账一万块钱惹的祸,因为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在酒店房间内卖淫,所以才破门而入。警方进入房间后,拿着刘小姐的手机,发现有李先生转账一万块钱的记录,所以认定为两人是“性交易”的行为。
可是李先生和刘小姐两人也解释了,但是警方并没有给予采纳,而是依然给予了二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且没收了一万块钱。
李先生被行政拘留15日被释放后,就越想越生气,自己和女朋友在酒店开房属于正常行为,但是警方却认定两人在“卖淫和嫖娼”。
最后李先生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过李先生的不懈努力,公安机关认定李先生和刘小姐之间不存在“卖淫和嫖娼”的行为,两人之间的一万元转账属于情侣之间的赠予行为,因此依法撤销了当地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李先生和刘小姐两人的爱情更加稳固了,因为两人共同经历了一件事情。
在笔者看来,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只是当地警方没有认真调查罢了,如果警方在最开始的时候认真调查,那么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
虽然说“卖淫和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警方在办案的时候也要分清楚事实,不能盲目办案,因为盲目办案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烦恼。
例如李先生和刘小姐,两人明明是情侣关系,只是在酒店房间内正常发生关系,结果却被认定为“卖淫嫖娼”了。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卖淫嫖娼”呢?“卖淫嫖娼”的性质又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只要男女之间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并且两人之间不存在金钱交易的行为,就不构成“卖淫嫖娼”。
如果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存在金钱买卖,并且警方有证据可以证明,而且事实清楚,这样才可以被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在最后笔者想说,警方在办案的时候应该人性化,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效率,这样会产生错误的判断,也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那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一起说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