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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苏先生在机场里的某店点了19元一份的香菇鸡饭,结果发现只有2块香菇2块鸡肉和小半碗米饭。苏先生想要加钱换一份,店家:不换,你点的是儿童餐,所以才这么少!


(素材来源:星视频)


这一天,苏先生有事要搭乘飞机外出,在机场时,他觉得有些饿,就去机场的某店点了一些食物,其中有一份是香菇鸡饭,价格为19元一份。


在点餐时,店员告知苏先生,这份香菇鸡肉饭里面只有半碗米饭,询问苏先生是否确实需要点。苏先生一想平时自己家吃的半碗饭,觉得也够了,于是就点了这份饭。


等了一会儿以后,店员很快就将饭菜给苏先生端上来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这份19元的香菇饭的量远远超乎了自己的想象,里面只有一点点的菜和米饭。


他仔细看了一下,发现竟然只有2块香菇和两块鸡肉,而那半碗米饭也远远比自己想象中得更少。更重要的是,这香菇鸡肉就只是干巴巴的几块,连一点汤汁都没有。


苏先生觉得这小半碗饭也勉强能凑合,就是这可怜的一点点菜实在不足以下饭。于是,他就拿着盘子找到店员,询问是否能换一份量大的饭菜。


然而店员却表示,只要点完餐已经出餐了,就不能再换了。苏先生无奈,只能憋屈地把这份迷你香菇鸡肉饭给吃掉了。不过在吃之前,他拍了一个视频放在网上。


这个视频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有人说店家实在是太抠门了,哪怕多一点汤汁也好的,最起码能拌饭吃,这干巴巴的菜只能塞牙缝了!


不过也有人说,19块钱在机场你还想要什么自行车,有肉有菜有米饭已经很好了!毕竟还有人在机场吃了一份蛋炒饭就要100块钱!


更搞笑的是,该店也注意到了苏先生发的视频,后来店方发声明进行解释,说苏先生点的这份香菇鸡饭是儿童餐,所以量才这么少。


店方不发声明还好,一发声明结果引来了更多人的吐槽。很多人表示,这份饭自己家三岁的孩子都不够吃,怎么好意思叫儿童餐的呢?


更有人表示这家店是不是对儿童餐有什么误会,儿童餐确实量会比较少,但是也没有少到就两块鸡肉,难道儿童就不配多吃一块肉吗?


不得不说,从视频上来看,这份香菇鸡肉饭的量确实是很少,连仅有的两块鸡肉都小得可怜,而两块香菇更是小到几乎要隐身了,如果不提醒,很多人估计以为是鸡肉的影子呢!


当然,对于机场的店里来说,成本会比较高一些,因此可能饭菜的价格也会偏高一些。《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可以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来进行自主定价。


都知道机场里面是一寸地一寸金,因此店方的经营成本相对也会高一些,那么店里的食物价格定得稍微高一些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对于店家来说,在考虑到经营成本时,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来乘坐飞机的顾客也是客人,不能只做一次生意,而不考虑回头客。


店家自称这份是儿童餐,但是从苏先生晒出的结账单子上来看,只有香菇鸡肉饭和价格,并没有明确标注出事儿童套餐。并且苏先生也明确说了,当时店员只是提醒他套餐里是半碗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该店没有将这份饭里只有两块香菇和两块鸡肉的情况告知苏先生,这样的做法已经侵害了他的知悉权。


苏先生在看到只有这么少的量以后提出过想要换餐,说明如果他提前知道只有这么一点菜,他肯定不会选择这份餐,这也就侵害了苏先生的自主选择权。


当然制作好的菜品作为特殊商品,退货肯定是不太好退货的,但是如果作为销售方的店方在卖出这份香菇鸡饭使用的图片与实物的数量不符合时,苏先生可以进行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苏先生或者其他消费者因为看了图片而定这份香菇鸡饭,那么该店家的做法就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毕竟没有现做好的实物,顾客只能从图片上来了解该菜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如果苏先生所看到的香菇鸡饭的图片与实物不相符合,那么就属于欺诈行为。苏先生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不过苏先生认为,他发出这件事就是想要店家实诚一点,在点餐前就把这事告诉顾客,饭菜贵一点能接受,但是菜都不够配饭的,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19元一份的香菇饭里面只有两块鸡肉和两块香菇,您觉得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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