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华立学院食堂档口因饭菜低于13元不涨价被下发罚款单,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此事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后,涉事高校立刻出面回应,称此事乃食堂承包方所为,并已经对其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纠正。承包商的说法是因食品市场的成本上调,要求该校档口统一涨价。不过这样的说法明显不能服众。
食堂承包商作为学校食堂经营档口的管理者,本应遵循公平合法、良性竞争原则,为学生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学生利益,岂能因为一己私利用违规手段打压低价商家?这不仅辜负了师生的期待,还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织机构,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场所,岂能沦为资本逐利的竞技场?学校将食堂外包给承包商,但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听之任之,应做好内部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安全、价格体系,发挥好监管作用。同时,学校可以对食堂进行一定的补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爱心窗口,保障吃饭问题。
不过,广州华立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而这又涉及到民办高校的“营利性”争议。因办学性质的区别,经济利益是不可避免的。民办高校资本来源的产业性,决定了其天生的逐利性。因此,民办高校一直存在着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的矛盾。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明确提到,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广州华立学院此举明显违背了公益性原则。
面对舆论质疑,涉事学校应当及时整改,认真反思。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学校食堂更不同于一般餐饮商户,不能以利益为上,而要以师生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