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网上有图片显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向某信托公司发函,商请退还相关融资费用。
网传文件显示,此次发函是根据南京市江宁区追赃挽损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处置或压降高成本债务。
具体的起因则为,2014年1月份时,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向该信托公司贷款了1.25亿元,然而似乎当时规定的综合成本为8.05%,比当年贷款参考利率7.2%高要高出近一个百分点。
于是,在9年后的今天,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向该信托公司商请,退还相关的融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