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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判了。

因丑闻、违法被封杀后,她被海宁某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9月26日,此案判决:

郑爽退还3050万服务费及利息。

并赔偿6000万。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2016年,郑爽与该公司,签了个合同。

公司为她接了个电视剧,也就是《翡翠恋人》,但要求她在合作期间,不能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电视剧拍摄和上映。

之后,这家公司打了3050万给郑爽。

后来,郑爽发生代孕、税务等一系列违法事件,被封杀。

电视剧无法上线。

公司起诉,郑爽一审败诉。

二审,郑爽依然败诉。

判归还3050万,赔偿6000万。

这一份,是二审判决,也就是终审,意味着郑爽再无翻案可能。

消息传出后,秒上热搜。

相关新闻下,许多网友评论:

“28天的工资而已。”

“活该。”

果然,无人洗白,无人同情,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毕竟在合同、钱、税上出事,她不是初犯。

之前,张恒曾曝过她在《倩女幽魂》一剧上的骚操作。

在曝料里,郑爽被确认了两大致命罪证:

1,偷税漏税。

2,阴阳合同。

2019年,她签下拍摄《倩女幽魂》的合同,总片酬高达1.6亿元,日薪约为208万元。

但因为贪婪,使用“阴阳合同”,规避“限薪令”,进行偷税漏税。

这可不是私域的事情,而是涉及国家层面。

一石惊起千层浪。

网民热议,官媒发声。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

国家电影局称:坚决抵制

国家税务总局称:严肃查处

很快,官方机构介入调查。

多方压力下,郑爽用一个名为@郑爽微博事务部 的微博,发声:

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

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
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
结果会公布于众

最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

偷税4526.96万元。

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最终,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2.99亿元。

所以,她不是初犯。

也并不无辜。

如此艺人不封杀,怎么可能。

于私德,代孕、弃子、弃狗、虐童、弃养,道德败坏,行为下作,毫不同情,毫无礼义廉耻。

于艺德,无演技,无敬畏,无职业道德,把炒作当常事,把不专业当性格,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于法律,视法律法规如无物,顶风作案,嚣张至极。

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孩子们的偶像?

现在来讨论一下,对郑爽的处罚,重吗?

我们先来算一下账。

单就一部《倩女幽魂》的片酬,郑爽个人收入,就已经达到1.6亿。

而郑爽合作的影视剧、综艺、品牌,都不在少数。

这么多个影视剧、综艺、广告代言,其片酬与劳务所得,到底会达到多少?

数字是惊人的。

税务总局只说了她未申报的收入,没说总收入。

若是说出来,一定是天文数字。

郑爽如今已身在美国,罚款之后,一定还有惊人巨资。

她惨吗?

处罚重吗?

下场会如何?

说实话,我不关心。

但郑爽引发的蝴蝶效应,还在继续。

自她出事后,无数明星风吹草动,如履薄冰。

75位艺人,连夜注销200多家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注销的名人有:

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突然的大规模注销,到底是因为什么,每个人心知肚明。

但能不能保全自身,还是一个未知数。

后来,

我们见到了邓伦的倒台,

蒋依依的坠落,

袁冰妍的殒没,

还有宋祖儿的税务疑云。

只要做了,必被追究。谁都别想置身事外。

与此同时,民众对明星、演员、艺人的反感,已经达到了巅峰。

“日薪208万”成了一个新梗。

一提到演员,人人都会想到,你日薪208万,有什么资格叫苦。

之前有艺人称:“演员是高危职业。”

引起网友的强烈反感。

这些陈年旧事,频频被翻,轮番吊打。

一天208万,这样的行业高危?

日薪208万,你还要提这个要求,那个要求?你以为你谁啊,王母娘娘?

危险?

危险你别干啊!

一边数钱数到手抽筋,一边要这个权利,那个福利,你好意思?

有一次,张国立深夜发博,暗戳戳地谈工作强度。

“收工、记不清这是第几个大夜班了。”

被网民狂骂矫情。

“您的大夜班是多少?我一晚上挣200,还是通宵的那种。”

“辛苦了!不过一天挣几百万还是很开心的,对不对?”

演员一时之间,成为众矢之的。

艺人的信誉度空前地低。

朋友圈中漫溢的,都是对明星、对艺人的反感情绪。

整个娱乐行业、影视投资行业也拜郑爽所赐,越来越难。

其中郑爽身后的公司北京文化,因她一人,举步维艰。

2016年,北京文化收购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购金额是13.50亿元。

主营电视剧业务。

2019年,世纪伙伴以1.6亿片酬,邀请郑爽担任《倩女幽魂》女主角。

当时,国家已出“限薪令”

但他们依然以阴阳合同的方式,操作了这次交易。

郑爽的1.6亿总片酬,被拆分成了4800万元的“阳合同”,和1.12亿的“阴合同”。

之后,北京文化在2019年亏损23亿元。

出了郑爽的事,这个剧想播出,几乎是没希望了。

彻底烂尾。

投资打水漂。

之后北京文化大事不断。

2020年4月28日,北京文化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

再之后,被副董事长实名举报。

2021年1月4日,北京文化被立案调查。之后,《倩女幽魂》项目被北京证监局警示涉及违规确认收入。

后来竟开始拍卖股票。

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北京文化的966.70万股股票,将于5月17日进行拍卖。

要知道,北京文化可是《战狼2》《你好,李焕英》《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的投资方。

但在电影上赢得盆满钵满,在电视剧投资上,却亏得裤衩都没了,为什么?

有网友说:

阴阳合同把公司掏空了;

爽子拉垮了一家上市公司。

虽是玩笑话。

但投资不慎,确实会令整个公司都岌岌可危。

如今早已不是“唯流量为王”的时代了。

流量艺人本身,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争议大,关注度高,但风险同样高。

很可能这些艺人,会以一己之力,搞垮一个项目。

也可能因一己之力,令影视剧永无出头之日,令无数人的努力成为泡影。

成也明星,败也明星。

资本在砸钱之前,先考核考核实力与人品吧。

而所有向往娱乐圈的艺人,出道之前,请先学会敬畏。敬畏人心,也敬畏规则。

要知道,粉丝你可以操纵。

舆论你可以玩弄于股掌。

热搜你可以天天买。

但资本可是无情的,一旦你丑闻曝光,令资本遭受损失,一定会迎来更严苛的赔偿。

法律更是无情的。一旦你触犯,迎来的就是可怕的处罚和刑罚。

很可能,你不仅一辈子无法翻身。

还一辈子呆在里头。

或,呆在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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