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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副教授因拍照在广东美术馆坠亡

10月8日华南农业大学53岁副教授杨女士在广东美术馆坠亡,监控画面中,中午11时53分,杨女士在三 天井旁拍摄取景,移步至护栏处后,在画面中消失

张先生称,事发后家属来到美术馆查看时,发现馆内三楼天井的栏杆高度很低 经相关部门测量只有87厘米。虽然馆方在距离护栏20厘米左右的位置设置了警戒线,但人一脚就可以跨过去。最后的监控可以看到,她为了拍照跨过了警戒线,但具体是如何坠楼的,因为在监控的盲区没有拍到。

自己生命要别人来负责吗

整个事实清楚首先带领学生去看展,不做好安全教育无视警告导致身亡这都算不上是一次意外。明知道有危险提醒你前方小心,有的人就是不信就想要用生命去实践的人很多!自己的生命需要别人来负责?

从九月就开始展出了唯一就她掉下去了你说奇不奇怪,这是偶然还是必然的结局值得深思!我们可以理解家属的情绪,没有人会承认自己的过错,特别在付出生命为代价的时候。家属诉求很简单想要赔偿,这样的行为从心理学来说会获得一些心理的安慰。

一个主体做的在完善有人总想要找你的麻烦你的漏洞,必然会很容易找到攻击的点87厘米的护栏就成为了被攻击的对象,试问她要想拍照你多高的警戒线与护栏,在她的认知里有警示的作用?

四川姑娘山两女子装聋作哑硬闯无人区,最后失温求救你觉得这不是极致的体现了人性的丑恶?

法律关系

从运营主体来说美术馆作为运营方,有必要做好一切游客的安全保障。而这次出事有两个点一个是护栏与警示牌,一个是巨大的黑幕掩盖了天井的存在。对于不熟悉管内设施的人群来说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提醒与警示的程度没有达到震慑的作用,也没有明确的指出此处有巨大生命危险性质的公示牌。仅仅是警戒线显然不足以保证安全性,这算是官方的连带责任,但你自己主动翻越警戒要负这次案件的主体责任。

想要把全部的责任推给美术馆显然在法律上不予支持,而此次事件带给美术馆的盈利与名誉是否会反向提起诉讼值得商榷。

最高检 明确提出不是谁声大谁有理 谁能闹谁有理 谁官大谁有理 要看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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