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
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
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男孩被同学抢劫、杀害、毁容、埋尸灭绝人性的行为震惊全网。
随着各部门的努力,网友的持续关注,越来越多的细节曝光。
原来被害人和嫌疑人都是留守儿童,他们多是爷爷奶奶带着。
原来被害人和嫌疑人之一是同桌,原来被害人多次被嫌疑人关进劳动小屋,甚至被害人还给前桌写过纸条,不想上学了,想去死。
在被害人亲属含泪控诉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三个恶少分工明确,一步一步残忍地剥夺了被害人年轻灿烂的生命,甚至害怕被认出来,还用铁揪狠狠地毁容,然后挖坑埋尸。
面对焦急寻人的被害人家属,甚至能面不改色地编造一个不存在的“小矮个”,如果不是铁证如山,他们都不会松口。
想到这,小编都忍不住感叹,这是一个未成年人该有的残忍和冷静吗?
说实话,小编被吓住了。
他们不是陌生人,不是血海深仇的仇人,是同学,是同为十多岁的孩子,可就是这样一群看上去天真烂漫的孩子却做成了让成人都为之震惊的毫无人性的事。
这样残忍至极令人发指的行为,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就没有一人停下或者劝阻,到底是报以怎样心态去做的呢?
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培育出如此穷凶极恶的恶少呢?
被害人在学校遭受了霸凌,老师知道吗?老师和学校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如今悲剧发生了,那些所谓的嫌疑人的监护人居然没有一个站出来表态道歉,甚至人去楼空,看得人甚是火大。
小编想凡是关注着案件的每一个网友都知道,在被害人亲属含泪愤怒的控诉中,班主任称保证学生在学校没有收到欺负,校长称死是意外。
对于这些,学校方面还未回应,教育局说还在核实。
警方消息
不过三个恶少已经被刑拘。
据浪涨小青岛视频,13岁被害人的手机已经从沼气池中捞出来,而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
律师说,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
据每日经济新闻,据新京报报道,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解释,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
如果最高检院没有核准追诉,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送到专门学校,设置专门场所,进行闭环管理。
北京大学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表示,我国司法体系还是在贯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方针,在惩戒的同时,对他们进行教育。
2022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报告中提到,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
对此,小编专门在网上查了下,2021年6月13日,中国新闻网《广西柳州成立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学校》。
在这篇报道中提到,该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
又据2021年5月26日《全国人大谈专门矫治教育:闭环管理但不限制未成年人人身自由》,在这篇报道中提到,专门矫治教育采取闭环管理措施,不是限制人身自由。
罗翔谈邯郸未成年人杀人埋尸案
据金蝉视频:
在这段40秒视频中,罗翔说这个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案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
他说,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曲木,人性绝非虚无的白纸。
他提到,对于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他说,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对于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犯下弥天大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网友看法:
有网友说,人之初,性本恶,善是后天教育出来的。
还有网友提到,人性本恶还是本善,都取决于先天环境的影响。
还有网友分享个人经历:前几年帮人代课,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说,他是未成年人打死对方,他都没事。这个网友当时都吓呆了。更惊人的是,当网友把这件事告诉那个孩子的家长时,这个家长还说他孩子聪明,听过竟然记得。这真的是从根上烂了。
真是家长都这样,孩子也算没救了。
真是养不教父之过!
在小编看来,不管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后天教育尤为重要,不论是家庭还是学校,还是社会,都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为祖国的未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也许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