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20日,山东保利民爆有限公司车间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3人遇难。
相关部门在对涉事公司负责人赵利夫进行执法取证时,却发现想要严惩此人并非易事。此人背后有一支强大的“帮手”,最终帮助其逃脱了实质性惩罚。
何人竟有如此巨大的能量?竟然能干扰政法系统的正常执法,严重破坏社会的公正性。
不久后,落马的正部级高官李冬生浮出了水面。落马前,李冬生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与正国级的周某康关系紧密,后者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老虎”。
李冬生毕业于名牌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到央视工作,由于成绩斐然,他屡屡得到提拔重用,曾出任副台长等重要职务,在媒体界闯出了一片天地,颇有影响力。
2000年,45岁的李东升事业上更进一步,出任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成为媒体界话语权很重的大人物。
客观地说,李冬生工作能力很强,尤其善于用开拓性的创新思维开展工作,参与制作的《焦点访谈》《东方时空》节目颇受欢迎和好评。
然而,他的个人作风和人品却受人质疑。2002年,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李冬生收取一名商人1500万元贿赂,利用职权将《新闻30分》的广告代理权“卖”给了行贿的商人。
到2007年,李冬生因为贪腐遭多人举报,有的还是连续多年被举报。但是,因为周某某的袒护,李东生不仅安然无恙,而且还于2009年成为公安部的正部级高官。
依仗着有人背后撑腰,李冬生变得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他贪腐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198万元。
另外,他还与多人结成了利益圈层,无视组织纪律和党纪国法,干预司法,破坏公正秩序。
2013年,山东的特大爆炸案,李东升还企图充当不法商人的“保护伞”,简直是胆大妄为。
举报他的线索不断涌向中纪委,纪委立马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调查。李东升违法乱纪的行为浮出水面。
2016年,李东升被依法判处15年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100万元。为他撑腰的大人物则于201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自身不廉洁奉公,再大的“伞”也罩不住!贪腐的结果只有一个:锒铛入狱,身败名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