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山东青岛一位网友发现购买的龙大肉食生产的火腿中,似乎有一截老鼠尾巴,令人咋舌。
该网友表示不仅恶心到了,称“这个上面还有毛”“一开始以为是虫子”等,对食品卫生也感到十分担忧。
据包装显示,该火腿生产商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8日。
2月29日,记者致电该公司客服电话,对方表示正在调查中并挂断了电话。
3月3日,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就涉及其火腿产品的异物事件发布情况说明。
公司表示,涉事火腿中发现的异物高度疑似为动物血管,排除了老鼠尾巴的可能性。
一些网民对公司的回应表示质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
这让我想到之前发生的“指鼠为鸭”事件。一位学生声称在学校食堂里吃出了鼠头,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却称那不是鼠头,而是鸭脖。
直到这个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相关部门才加入调查。最终的结果却是,那确实是鼠头。
这让我非常不解的是,鸭脖和鼠头一目了然,事实就摆在那里,为什么听任有关部门混淆大众的一句话?
归根结底,就是罚得太轻了。许多企业根本不够重视食品安全,他们抱着侥幸的心态,觉得不会出事。一旦出了问题,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平息舆论,而不是赔偿顾客或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有关部门还给这些企业站台,严重损害了公信力。
食品安全绝对是“零容忍”的领域,一旦出现问题,就必须严惩。
企业必须意识到,食品安全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不是能够侥幸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放心地享用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