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此次台地方准军事武装组织海巡署强行撞击我方渔船,导致两名我方手无寸铁的和平渔民不幸罹难一事。此前我方相关人员已经与海巡署代表进行了多达8次沟通,但是海巡署方面却“无理也要闹三分”,不仅拒绝道歉,而且态度相当蛮横,甚至连我方的渔船都不愿意归还,实在是令人气愤。
不过,在我方的“泰山压顶”之下,海巡署最终还是服软了。在2月27日我方与海巡署副署长许静芝与舰队分署长廖德成等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第九次沟通。在此次的沟通之中,海巡署方面终于愿意做出让步,不过其“让步”却并不完全,体现了其依然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
首先,海巡署方面愿意道歉。但是,海巡署对于“道歉”是有所谓“附加条件”的,那就是其并不愿意公开表示道歉,而是只愿意进行“书面致歉”。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首先,不“公开道歉”,而是只“书面致歉”,就可以保全海巡署的所谓“面子”,不至于公开丢脸,采用“书面致歉”的方式,就可以私下进行道歉,可以淡化影响。另外,在措辞上,“致歉”显然要比“道歉”的威力小一些,这就是海巡署的“小心思”。
另外,海巡署也愿意“赔钱”,但是却还是有“附加条件”。虽然海巡署愿意为每一位遇难者家属提供人民币140万元。但是,海巡署并不愿意用“赔偿金”的说法,而是只愿意以“抚慰金”的名义进行提供。很显然,“赔偿金”是指在犯错误造成严重后果之后进行赔偿,而“抚慰金”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提供的抚恤罢了,两者之之间在性质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可见,这个海巡署玩这种“文字游戏”,同样是一种不愿意承认事实,还是要掩盖真相的恶劣心理在作祟。
可见,海巡署虽然“让步”,但是其所谓的让步并不能够被我方接受,如果海巡署不正式进行公开道歉,并且赔偿,严惩凶手的话,我方是不会同意的。其提出的这些所谓的“附加条件”,表明其并未诚心悔过,也没有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更不能保证其日后还会不会再犯。因此,笔者认为,我方与海巡署的谈判,还会继续。
海巡署不愿意公开道歉,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还不公开现场视频资料。无疑还是想着欺瞒真相,推诿卸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继续“重拳出击”,让海巡署能够尽快认清现实。
根据相关方面的消息,我方已经将在厦金海域巡航的执法船只的数量增加到了11艘之多,除了海警船之外,海洋局的海监执法船,交通部的海巡(海事)船等也已经出现在了厦金海域。在我多个部门的联合执法的“组合拳”打击之下,海巡署根本不敢与之争锋,再也“横”不起来了。
很显然,如今对于海巡署而言,其如果不尽快给出交代的话,那么随着态势的发展,海巡署失去的还会更多。在当下的时刻,海巡署却还在纠结于自己的“面子”,实在是令人觉得可气又可笑!海巡署如果不早日认清错误,悬崖勒马的话,将来只怕是会悔之晚矣。
到了我方掀起“惊涛骇浪”的那一刻,海巡署再想“道歉”,恐怕就没机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