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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李白的剑术,我第一个反应,是游戏《王者荣耀》。
玩过这款手游的都知道,李白在里面的职业是“刺客”,一边吟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一边收割人头的。
我很长时间没玩了,我玩的时候,打排位时李白大概率是被BAN的,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当然,《王者荣耀》把李白的职业设定为“刺客”而不是“辅助”(念诗回血),或者“法师”(吟唱风暴),或者“射手”(李白还写过诗句说自己“一射两虎穿”),还是有一定历史根据的——李白在历史上似乎真的还以“剑术”闻名。
关于李白的剑术,《旧唐书·李白传》里没有提到过,但《新唐书·李白传》中专门有一句:
“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
虽然《新唐书》的列传不少是采用小说和笔记,颇有人诟病,但《新唐书》成于北宋太平年间,总体史料考证和编排还是比《旧唐书》要翔实一些,所以李白的“剑术”可以说是“有史可寻”的。
但是,《新唐书》也就记录了李白喜欢剑术而已,那么水平如何呢?
这个,就只能从其他地方找参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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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李白自己是怎么说的。
公元734年,33岁的李白去见当时以礼贤下士闻名的韩朝宗,留下了名篇《与韩荆州书》——其实就是一封自荐书。
在这篇文章里,李白上来就引用了一句他号称是“当时广为流传”的名言:
“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一记彩虹屁如长虹贯日一般先送出,可见李白当时想自荐的心情有多么迫切。
那么,马屁拍好后,接下来就应该说自己最擅长的本领对不对?这样才能让别人推荐你啊。但是,李白在介绍自己的时候,第一句是:
“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
然后才跟一句:
“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
这相当于什么概念呢?相当于韦小宝第一次见到陈近南,想加入天地会,上来先拱手,满脸堆笑说上一句:
“哎呀,我一直听人说,‘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
然后就介绍自己:
“我韦小宝呢,最拿手的是掷骰子,曾经杀遍四方,不过我也有侠义之心,一直想反清复明。”
你说你想加入天地会,去扯掷骰子干嘛?
同理,由此可见,李白对自己的剑术有多在意和多得意。
有人曾经整理过《全唐诗》收录的李白近千首诗歌,其中出现“剑”这个字达到103次之多。
比如公元727年,26岁的李白手头实在没钱了,就到襄阳想问做县尉的堂兄李皓讨点接济,顺带就写了一首《赠从兄襄阳少府皓》,开头回忆了自己年轻时的生活,写了这样一句话: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你说你自荐就自荐,借钱就借钱,为什么老要说自己剑术呢?还要提“杀人”——这是在含蓄威胁你堂兄吗?
以上这些都是李白自己写的,是否可能存在自吹自擂的嫌疑?
那么有第三者叙述的吗?有的。
唐朝的魏颢(原名魏万),是李白的“超级铁粉”,他的一大功绩在于把李白的诗文编成了《李翰林集》(李白做过唐玄宗的翰林待诏),而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也有这么一句来形容李白:
“少任侠,手刃数人。”
还有,就是来自一种说法的逻辑推断——说李白是裴旻的徒弟。
裴旻是谁?号称唐朝的“剑圣”,官至“左金吾大将军”。
《新唐书·李白传》的最后一句是:
“文宗时,诏以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
那如果李白是裴旻的弟子,剑术肯定不会差的了?
其实,这倒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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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新唐书》的记录。
其实字面意思很简单:李白是“喜欢”击剑,但并没有说他剑术有多高超。而“任侠”也不是对剑术的评定,是对李白性格的概括:重承诺、讲义气、轻生死。
再来看李白自己的描述。
《与韩荆州书》里那句“十五好剑术”,没什么问题,很多男生小时候都喜欢舞刀弄枪的,但长大也不见得都会去奥运会参加击剑比赛。“干遍诸侯”,听上去相当霸气啊,但这个“干”不是现在俚语的那个“干”,是“结交,拜访”的意思……
再来看看魏颢的描述。
魏颢放到现在,应该就是“李白应援团”的粉头了——打榜接机投票调控一条龙。他当年羡慕李白的诗名,不惜沿着李白的足迹去江浙一带找李白。在那个没有微信不能发定位的年代,据说魏颢走了三千里地才在江苏扬州一带找到了李白,得以一叙。
魏颢肯定没参与过李白的少年生活,那么那一句“少任侠,手刃数人”的话哪里来的呢?最大的可能,还是李白自己和他说的。
可以想象那一幕场景:
月下两人小酌,李白豪饮一口酒,往嘴里丢入几颗花生米,咀嚼两口,眯眼一笑:“嘿嘿,老子当年也是杀过几个人的……”对面是魏颢的迷弟脸。
而且关键还有一点,《唐律疏议·斗讼》中明确规定:
“诸斗殴杀人者,绞。”
“以刃及故杀人者,斩。”
如果李白真的在闹市中“手刃数人”,还能全身而退,“仗剑去国”,“举杯邀明月”吗?
所以,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是李白用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记录了自己年少时的“古惑仔”行为(也可能真的动了刀子,划过几道),这对善用“白发三千丈”这样修辞手法的李白而言,并非难事。
李白佩剑的图有不少
最后来说说“剑圣”裴旻。
唐朝有个叫李亢的,写过一本书叫《独异志》,里面有对裴旻的这样一段描述记载,说他:
“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漫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
大家可以感受下当时的那个场面——把剑抛到非常高的地方,然后用剑鞘等着,宝剑飞速坠落,正好落入剑鞘,分毫不差。
确实是让人拍手叫好的绝技啊!
但是且慢,这是生死相拼的剑术吗?难道裴旻在把剑抛向空中后,就向对面的对手打个招呼:
“来,快!把头凑到我剑鞘上来,看掉下来的剑是不是正好戳死你!”
所以说,裴旻的这个剑术,是带有表演性质的。其实《新唐书》里也写的明明白白,裴旻能成为唐朝一“绝”的,是“剑舞”啊,没说“剑术”啊。
所以裴旻虽然官拜将军,但可能擅长的是带兵,或是剑舞,未必是生死相搏的近身击技。
唐朝李肇的《唐国史补》中有过这样一段记载,说裴旻曾一天之内射死过31头老虎,结果人家和他说,你射死的不是老虎,是“彪”(“彪”这个动物见于古典文献,现代猜测最大可能为金猫)。裴旻不服气,说要去射真虎,结果还真碰上了一头,那头老虎“路见裴旻一声吼”——
“旻马辟易,弓矢皆坠,殆不得免。自此惭愧,不复射虎。”
当然,还有最最关键的一点:谁说李白是裴旻徒弟的?
这个说法,现在可考的来源就是来自晚唐前守秘书省校书郎裴敬拜祭李白墓时写的一篇祭文《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有这样一句话:
“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
“愿出将军门下”,只是李白的想法,没有证据说裴旻答应了呀。
《八十七神仙卷》局部。传为唐代“画圣”吴道子所作。相传裴旻为母守丧,请吴道子作几幅状写鬼神的壁画保佑母亲,吴道子表示必须要看了裴旻的“剑舞”才有灵感。裴旻遂做剑舞,吴道子叹为观止,做《除灾患变》,称为自己最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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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李白有另外一首诗,可以为他的剑术提供一个解释。
那首诗,叫《叙旧赠江阳宰陆调》,是李白写给一个叫陆调的人的,主要是想感激当初他对自己的帮助。
帮助了什么呢?诗里是这么写的:
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
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
大意就是:想当年,我李白在长安做“长漂”,腰间挂着宝剑,锦衣玉袍。结果和一帮斗鸡的混混起了纠纷,他们拉了一帮流氓准备来教我做人。关键时刻啊,是你陆调冲出人群,去官府禀告,最终官兵把我解救出来了。
你看,自己说自己好是存疑的,但自己说自己不好,可信度就大大提高了。
李白兄,你不是“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吗?不是曾“手刃数人”吗?为何几个街头混混把你包围了,你就举手报告老师了呢?
由此可见,李白对于自己的剑术,还是有一个客观冷静的判断的。
其实若论“剑”和“侠义”,老实巴交的杜甫也写过“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遣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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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来总结几句吧。
关于李白的剑术究竟如何,各位现在多少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判断了。
就我自己而言,我不能说李白的剑术肯定不好,但说他“剑术高超”,还没有找到确凿有力的证据。
那么李白为什么如此好“剑”,在诗歌中又出现如此多的“剑”和“侠客”呢?
我觉得,这和李白自己的追求有关。
在李白的诗歌世界里,“剑”成了一个象征之物,象征着“快意恩仇”,象征着“侠客精神”,象征着“英雄主义”。
也正是有了这个追求,才会有那些让人看了以后也能感受到血脉贲张的诗句:
“平明拂剑朝天去,薄暮垂鞭醉酒归。”(《赠国郭将军》)
“诗因鼓吹发,酒为剑歌雄”(《在水军宴韦司马楼船观妓》)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结客少年场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侠客行》)
所以对李白来说,如果没有“剑”,打击程度不亚于没有“酒”,他的诗歌魅力毫无疑问就会大打折扣。
而我们今天感受到的李白,就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完)
本文主要参考来源:
1、《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七·文艺中·李白》(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 等,北宋)
2、《李太白全集》(李白,中华书局)
3、《道教徒诗人李白论剑及其剑术》(冯渝杰,《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10期)
4、《寻李白》(余光中,《隔水观音集》)
5、《李白的剑术到底行不行?》(张发财,《新周刊》,2017年8月25日)
6、《李白超级粉丝魏颢揭秘真实李白》(张兴茂,《羊城晚报》,201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