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男子开个小文具店,赚了150万,想给儿子买个房子。结果,银行一通电话,说是操作失误,让他还钱。李先生这钱明明白白攒的,银行却因为自己的差错,让他还回去。否则就要告他,这是怎么回事?
- 案例回顾
江苏南京,李先生开着一家小文具店。他和妻子一起辛苦经营,撑起了这个家。
不巧,妻子生病去世了,留下李先生和他们的独子,心里那个痛啊。
妻子走后,李先生更加默默无闻,把所有心思都用在了文具店和照顾儿子上。
儿子长大了,学习好,考上了名牌大学。李先生想,用他和妻子存的那点钱,在南京给儿子买个房子。
他从银行提了150万,打算拿来做儿子房子的首付和装修费。
可是,正当李先生准备用这笔钱给儿子安个稳当的家时,银行打来电话,说他们操作失误,这钱本来李先生就不该能取出来。银行要求他把钱还回去,说他没这个取款资格。
李先生一听这话,心里又惊又怒。这些年他和妻子一起攒下的血汗钱,怎么就成了他没资格用的?
他分文没多拿,凭什么要还自己的存款?银行坚持他们的说法,几天后,他们的工作人员甚至跑到李先生店里来,再三强调他必须还钱,不然就得上法庭。
但李先生已经把这钱用来付了儿子房子的首付和部分装修费用,现在手里已经没多少钱了。
银行为什么要求李先生返还这些钱呢,对于这件事情,法院是怎么判决的呢?
- 案例分析
这事儿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相关规定上说得清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俩在一起时挣的钱,都算是共同财产。李先生和他已故妻子的150万,就是他俩共有的。妻子去世了,这钱里有一半,也就是75万,得算是遗产。
《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上明说了:继承遗产有了公证手续直到遗产继承完才失去法律效力。
领遗产得办公证,没有公证,遗产就不能算正式继承。李先生这事儿,银行操作失误,把钱错给他了。按规矩,取故人的存款得有公证处开的继承权证明。如果有争议,得法院来定。银行得根据法院的决定来发钱。
但李先生没办继承权证明书,银行也没按法律要求办,就把钱给他了。这一招,违反了法律。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李先生不用把150万还给银行,但他得补办继承公证,这样用钱才算合法。
李先生的存款,原本是夫妻俩的心血,妻子去了,成了遗产,得按规矩来。
银行那边操作失误,也得负责。咱们在这世上,做事得讲究法律,不能想怎么方便怎么来。
遇事多想想,别让一时的疏忽,给自己带来一辈子的麻烦。
那么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