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仅是因为垃圾桶满了,物业经理就带着保安到业主家里打人,不过物业经理没占多少便宜。
案例叙述
朱先生(化名)是江苏一普通小区的业主,这天他正常出门取快递路过小区内的垃圾桶时,他发现垃圾桶已经满了出来,如果不及时清理,容易导致垃圾外溢,严重影响小区环境。
毕竟自己也住在这个小区,维护小区环境。是他作为业主的责任,于是他将垃圾桶满了的照片拍摄下来,发到了业主群中,在业主群中提醒了一下物业。
他希望物业能够及时派人去将垃圾清理掉,一旦到了晚上清理工人下班,那么垃圾桶很容易造成垃圾外溢,会产生异味,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工业的人并没有在业主群中给朱先生回复,朱先生也没有再追责,毕竟他也只是想提醒一下物业。可不一会儿,却有一名物业的人加了他的好友,给他发了消息。
那个人是物业经理,朱先生刚想询问他有什么事,物业经理先开口,言语之中尽是对朱先生的讽刺,他称朱先生是垃圾,物业也会派人去清理垃圾。
朱先生被骂了也气不过,又回骂了物业经理几句,二人在消息中互相辱骂,物业经理还出言威胁,要上门给朱先生教训,朱先生也不怕事,言语之中毫不相让。
他们就这样在手机上骂了很长一段时间,朱先生原本打算第二天找物业理论,可谁知当天晚上就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
他推门一看,一个瘦小的物业经理带着一群拿着防爆装备的保安正站在他家门口。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物业经理扇了一耳光,朱先生感到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疼感,于是立刻又扇了物业经理3个耳光。朱先生非常强壮,几个耳光下来打得物业经理找不着北。
物业经理缓过来后,站在了保安身后,开始和朱先生谩骂,朱先生也在此时闻到了物业经理身上的酒味。
吵闹声很快引来了其他的业主,那些业主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有的业主拿出手机录像,还有的业主参与到了争论中。
一旁的保安见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于是出手调解,物业经理眼见说不过这些业主,带着保安灰溜溜的走了。
这件事将物业推上了风口浪尖,网友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最终物业发出公告,他表示对业主造成伤害,感到十分抱歉,并且已经对涉事的物业经理作出了停职处理。
尽管物业已经发出公告,但朱先生对此并不满意,选择了报警处理,后续的处理结果需要警方进行详细的调查。
法律分析
案例中物业经理喝酒后带着小区保安来到朱先生门前,而且物业经理还率先扇了朱先生一个耳光,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殴打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物业经理在业主指示错误后,没有第一时间处理或上门道歉,而是带着保安前往,尽管保安没有动手,但已经造成了人数恐吓,其行为可以被定义为群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参与打斗、斗殴、挑衅、抢夺、毁坏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处罚。如果造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虽然保安没有动手,但是他们跟随物业经理上门恐吓业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保安同样也会受到惩罚。
又有人说,朱先生被打后又扇了物业经理三个耳光,属于正当防卫。我国法律规定,当个人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但要注意防卫手段的限度和必要性。
文中物业经理只是扇了朱先生一个耳光,而朱先生却反击了三次,朱先生这样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具体如何认定朱先生的行为,还需要等待警方后续的调查。
物业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业主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不是与业主产生冲突,业主提出问题,如果没有超出物业的管理范围,就应当虚心接受加以整改。
物业应当以服务为主,不能有一点权力,就目中无人,这样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在遇到事情时,应当冷静应对,不能像朱先生那样用暴力去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