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男子陈志显结婚16年才发现,妻子余华生的3个女儿都不是他的!
这么多年来,陈志显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全都给了妻子和孩子。
如今,钱没了,孩子也没了,他还落得一身病,他的美好人生,就这样被一个恶女人毁了!
2023年12月28日,此案就要开庭了,陈志显又曝出一个“大瓜”——妻子和别人生下第四个女儿!
这是一个新的证据,太炸裂了!比之前曝出的“案中案”更让人气愤!
1、妻子和别人生下第4个女儿
陈志显跟余某是在2007年12月结的婚,其实在结婚前,余某就怀孕了,因为他们婚前就同居过,所以陈志显以为孩子是自己的。
2008年,余某生下第一个女儿。婚后的几年里,余某又分别生下了第2个、第3个女儿。
在生完老二之后,陈志显就说不想再要了,一是因为经济压力大,二是因为心疼妻子,不想让她再受罪。
然而,在有 避 孕 措施 的情况下,余某还是怀了第三胎,她说是意外,陈志显也就真的信了。
这三个女儿,每一个都是陈志显亲手从护士手中接过来的,视如珍宝。
陈志显根本没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否则就不会看到女儿出生后这么欢喜,就不会在没儿子的情况下,劝妻子不要再生了,更不会做 避 孕 措施。
陈志显特别爱老婆孩子,只要是妻子生的,只要是他的孩子,他都喜欢。
万万没想到,孩子确实是余某生的,但没有一个是陈志显的血脉!
尽管如此,只要孩子跟自己亲,只要余某悔改,陈志显还愿意继续抚养孩子,继续跟余某过下去。
是余某非要把事情做绝了,先是诬陷诋毁陈志显,再是联合情夫吴某朝陈家放炮,害得陈志显的老父亲患了重病!
实在被折磨得没办法了,陈志显才把他们告到法庭。
陈志显内心的痛苦,无人能懂,但为了自己还健在的老父亲,为了世间的公道,为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他不得不振作、理智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跟恶人作斗争。
余某和情夫吴某一直在否认他们的恶劣行为,用各种 不 要 脸 的方式为自己辩解,陈志显也没闲着,也在搜集新的证据。
陈志显前几天也透露了,说在庭审结束后,会有“重大案情”公布。
这才刚开庭,就有了一个惊人的新证据!
余某在婚内跟别人生了3个孩子,欺骗、利用了丈夫16年,就已经够毁三观的了,没想到还有第4个!
不得不说,余某是真能生,别人生一个就已经够费劲了,她居然连生了4个,还都是女儿,且没有一个是自己丈夫的,真该被拉去浸猪笼!
陈志显是在2022年四、五月发现3个女儿都非亲生的,也就是那个时候跟余某闹掰的,但他当时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想着跟余某好好商量商量,希望能够继续一起过日子。
可余某不愿意回去,不是带着孩子回娘家,就是跟情夫一起私奔。看到今天的新案情,才懂其中的“奥妙”——
第4个女儿是在2022年11月生下的,说明陈志显抓到妻子跟吴某 开 房 时,发现3个女儿皆非亲生的真相时,余某就已经怀了第4个女儿!
也难怪余某不肯回去跟陈志显商量,因为她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她做的那些龌龊事已经瞒不住了!
也正是在余某跟陈志显摊牌后分开的这几个月,余某完成了养胎、生产的工作。
余某生第4个女儿时,陪产人正是吴某某,还冒充陈志显签名,把“志”写成了“杰”。
事情都已经闹到这种地步了,余某还在利用陈志显,一边当着陈志显的面不让孩子喊“爸爸”,一边又在“父亲”那栏签着陈志显的名字。
事情都已经发酵成这个样子了,她居然还敢生第4个女儿!还在2023年2月抱着这个孩子录视频,并发在社交平台:“带着我的小可爱,一起过元宵。”
太猖狂了!不就是仗着没有证据证明她重婚,法律也不能怎么着她吗?
但是道德就不重要了吗?她这样的女人,又能教育出怎样的孩子呢?
真想把这个女人的心挖出来看看,看看究竟是用什么做的!
2、余某和情夫的照片被扒
当然了,生孩子是余某的自由,爱跟谁生就跟谁生,想生几个就生几个。
关键是你生的孩子,得是自己丈夫的,否则还要婚姻法干嘛?她这种恶行,不只是对陈志显的祸害,还是对婚姻的亵渎,对法律的挑衅!其心可诛。
既然余某这么不想跟陈志显生孩子,这么想为别人生,为何不趁早离婚?说白了,就是把陈志显当作了提款机。
根据网上扒出来的照片来看,余某确实被陈志显养得很好,生了这么多孩子了,还细皮嫩肉的,而陈志显,早已变得沧桑老态了!
在看到这张照片之前,还以为她长得多么漂亮,多么美若天仙呢!大家觉得呢?
不过陈志显也说了,她出 轨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而是道德三观的问题。
由此来看,余某就是丑人多作怪!
而她的情夫吴某某,长得也不咋地,或许在她看来,比陈志显强吧。
不知余某生的这4个女儿是否都是同一个父亲,但从吴某陪产来看,最后一个女儿肯定是他的。
大胆猜测一下,前面3个不会也是吴某的吧?或许在结婚前,余某就一直跟吴某有染,一直为他生孩子,直到生出男孩为止?
3、女方母亲倒打一耙
陈志显一开始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时,就找到了丈母娘那里,想要一个说法。结果换来的却是对方的怒斥,二人推搡之下,丈母娘摔伤了,陈志显既赔钱,又被告。
2023年12月27日,余某的母亲又发声了,她说女儿根本就没有回来,而是在外打工,一个月就3千块钱,还要养活三个女儿。
余母把女儿说的既可怜又伟大,还说陈志显重男轻女,结婚第一年就因余某生了女儿而家 暴:
“他家讲我女儿生女儿啊,没有儿子啊,把她赶出来了,他用脚踢我女儿下身,要给我女儿打 死。要不是我村里人看到,她都要死掉了。”
实际上呢?
陈志显非常爱俞霞,所有的工资都主动上交给她,都舍不得骂她,更别说打了。
要说打,也就陈志显那天在宾馆将余某和吴某抓个现行时,给了他们两人一人一巴掌。
陈志显也从来没有重男轻女,妻子生完老二时,他就说不要再生了。相反,他很爱女儿,连手机屏保都是女儿的照片。
所以余母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居然还有村民站在余母那边,说若是余某第三个生的是儿子,陈志显就不会这样了。而当被反问道:生的是跟别人的儿子吗?村民也不敢说话了。
这事,不管怎么说,都是余某的错,就算是跟余家一伙的人,也根本洗不白余某。
退一万步讲,就算陈志显打了余某,这也不是她出 轨,跟别人连生4个孩子的理由!更不是为她脱罪的借口!
有人说,孩子是无辜的,余某不能被判刑,因为孩子不能没人管。
但陈志显不无辜吗?孩子不是余某为非作歹的保护伞,更不能成为放过她的理由。
孩子的无辜,是余某和情夫造成的,跟陈志显无关,陈志显也给予她们够多的爱了,她们应该恨自己的生父母。
而陈志显的无辜受害,同样是余某和情夫造成的,他付出了青春、时间、劳动、精力、心血,最后一无所有!
4、此案能和解吗?
有人拿钱收买陈志显,但陈志显坚持上告,拒绝和解。
其实他的诉求很简单:判决离婚、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以余某的经济情况,怕是没钱赔偿陈志显。
就算是赔偿了金钱,也无法挽回陈志显的损失和他受到的巨大伤害!
就算余某和“第三者”,或“第N者”受到了民事责任,也比不过陈志显心中的伤痛!他们只有承担了刑事责任,才能稍微让人得到一些安慰。
陈志显说:
“哪怕拿一千万,我也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家都没有了,要钱干什么。哪怕只能让他们坐半年牢,我都会追究到底,我不要钱,我就为了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会坚持到底,不蒸馒头争口气,永远都不会饶恕她。”
而在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案中案”,应属于刑事案件。
当初陈志显发现余某和吴某的不正当关系后,他们两人蓄意报复陈志显,在陈志显家放了3个大爆竹,响声传到了2公里以外!
这威力,这行为,这跟杀 人 放 火 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不就是刑事案件吗?
这一桩桩、一件件,缺德又违法。
若余某和情夫得不到严惩,就是对老实人陈志显的不公平,就不足以平民愤,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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