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福州。龙先生租了一套房子,明明住了两年没有煮过饭,退租时房东却以做饭把墙面熏黑为理由,扣了龙先生5000押金。龙先生对此不能接受,于是找来调解员。
两年前,龙先生找到了一家店面,适合做餐饮,于是就租了下来,为了方便工作,他在楼上找了一套房子,当时租的这套房子,价钱是每个月2500元,房租也不是很贵,而且房子看起来也是很干净,可以龙先生当时就签了两年的租房协议。
可是房东租了房子之后,看到龙先生的餐饮生意很好,于是多次跟龙先生说,他的妻子嫌弃他把房子租给做餐饮的房客,害怕龙先生把房子弄脏,所以觉得给龙先生的房租太便宜了,于是多次要求涨房租。
但是由于龙先生已经签了两年的租房协议,所以每次涨房租,龙先生都以签订的协议拒绝了房东的要求。
好不容易等到房租准备到期,房东又向龙先生提出涨租的要求。对此,龙先生感到很烦恼。因为实际上他的生意并不是很好,并且像他所租的这套房子,周边的租金都是在2500元左右。
所以他觉得房东涨租很不合理,于是就多次和房东协商,可是房东就认准了龙先生生意好,坚决涨租。
龙先生知道房东坚决要涨房租后,他决定退租。当房租到期之后,他便收拾好东西,搬了出去,并且把房间打扫干净,然后联系房东,要求房东退押金。
本以为把房子打扫干净,在房子没有被破坏的情况下,房东就会退押金。可没想到等龙先生搬走之后,房东看到自己的涨租,龙先生并没有选择继续租,他可能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在退押金上,他为难了龙先生。
他验收了房子之后,跟龙先生说,墙面变黑了,所以要扣除5000元押金。龙先生一听,自己5000元押金被房东扣除,心里就很纳闷,于是质问房东为何扣押金。
房东说,由于龙先生在房子里面做饭,把墙面熏黑了,他需要用押金的钱,把墙面刷白。
龙先生觉得房东就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因为他本身就是做餐饮的,每次都是在店里吃饭,根本不需要在房子里做饭,房东拿这个理由来扣押金实在是很可笑。
于是他要求房东返还押金,因为他对房子并没有造成其他破坏,至于墙面变黑,不过是老化的原因,可是房东拒绝了龙先生的要求。
无奈之下,龙先生只好找来了调解员,调解员质问房东,把房子租出去,难道就不让别人做饭吗?更何况龙先生不在房子里做饭,现在墙面在自然老化的情况下变黑,怎么可以扣押金呢?
对此房东表示,他的房子才刚刚装修就租给龙先生,并且明明看到龙先生在房子里放了一个大锅,很明显冯先生是用这个大锅做饭。
然后冒出的水蒸气,升起来熏到屋顶,导致屋顶发霉开裂,并且炒菜的油烟气把厨房的四面都熏黑了。所以要把押金扣下,用来刷白墙面。
对于这口大锅,龙先生也做出了解释,他说这口大锅都是用来熏腊肉的,平时都是放在店里,熏完腊肉之后才会拿回来放房子里,所以墙面变黑并不是他所造成的。
而调解员也认为,房子在自然老化的过程中,自己也会变黑,并且如果房子受潮,也会发霉变黑,所以不能以墙面发黑为理由,扣龙先生的房租。
而房东也不想因为此事影响房子后面的出租,他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他扣除2500元,把扣除的钱请人刷白墙面。另一个是龙先生把墙面刷白,他退回5000元,但是这两个方案龙先生都拒绝了。
后来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房东做出了让步,只扣1500元用来请人把墙面刷白,龙先生也同意了。
那么房东扣龙先生5000元押金到底合理不合理,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 如果墙面变黑,确实是由于龙先生做饭造成的,那么房东扣5000押金是合理的。
由于押金作为出租人为了保障自己的租赁物的财产完整,而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那么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如果房子有其它损坏,他可以不退还给承租人,
2. 如果墙面变黑不是龙先生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自然老化的原因,或者是房子受潮的原因所变黑,那么房东应当把押金退还给龙先生。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以上规定,龙先生在租房期间并没有违约行为,也没有破坏家具,对房子也没有进行其他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到期,那么王先生可以请求房东返还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