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师范学院屋顶防水工程8·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公布!
2023年8月11日7时许,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师范学院屋顶防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丹阳开发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师范学院屋顶防水工程“8·11”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主要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师范学院屋顶防水工程
建设单位: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师范学院
中标单位: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锶科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实际施工队伍:吴*林个体工程队
(二)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1.中标单位
名 称: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
法定代表人:陈*祥
2.施工单位
名 称:江苏锶科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 所: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101号创新大厦320-9
法定代表人:李*
3.投标代理人
王*祥,男,59岁,汉族,户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事故发生时系锶科公司员工。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事故调查组给王*祥所做的笔录上,王*祥均自称工作单位为金宝公司。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伤亡情况:死亡一人,吴*林,男,57岁,汉族,户籍地址:丹阳市延陵镇松卜村,生前系个体包工头。
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不包括行政处罚)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丹阳师范学生餐厅二楼屋面,距离地面高度约8m。屋面东侧女儿墙高度约40cm,女儿墙下方为东西走向的通道,通道东边出口处为人员高处坠落落地点,落地点有一只黑色运动鞋,一只手套,地面有少量血迹。屋面防水工程施工现场临边未见安全防护设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工程招投标及发包情况
2023年7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王*祥以金宝公司授权代表的名义,提交了磋商响应书。8月1日,经评审,金宝公司中标,中标后,具体施工交由锶科公司施工,锶科公司又将该工程发包给了吴*林。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8月11日6时许,吴*林带领三名工人到丹阳师范学生餐厅二楼屋面进行防水施工。7时许,吴*林坐在女儿墙上休息时不慎从女儿墙上坠落至地面。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丹阳师范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拨打了120,120急救车赶到后,将吴*林送往丹阳市人民医院,吴*林经抢救无效死亡。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善后处置方案,召集相关部门和涉事单位就善后事宜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锶科公司按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及时赔付了相关费用,但截至目前,丹阳师范仍未支付相关费用,善后工作仍未结束,善后处置不力。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吴*林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二)间接原因分析
1.锶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吴*林进行施工。
2.丹阳师范开工前未办理开工告知登记手续,对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四、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一)丹阳师范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在善后处置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
(二)工程层层转包,最终转包至一个不具备相应资质、不具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体包工头,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方案、按规范施工,施工现场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吴*林,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擅自承接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该起事故中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经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锶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吴*林进行施工,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锶科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丹阳师范开工前未办理开工告知登记手续,对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其他处理建议
鉴于王*祥在事故调查中涉嫌做伪证,磋商响应书涉嫌材料造假,建议由公安机关对王红祥及该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另案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