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晚花了2000块钱,却被指控强奸,报了警。
原因竟然是男子太过精力充沛,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与坠落女孩发生了七次性关系!
这件事实在是说起来可笑,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1.疯狂的王某
事件发生时王某28岁。
王某虽然有一份稳定的电视记者工作,但他却是一个挥霍无度的人。
这些年来,王某交往过很多段感情,但最终,女人总是拒绝他,因为她觉得他不太实际。或许这正是王某性格逐渐养成日益放荡的原因。
他没有远大的目标,也不想安定下来。他单身多年,整天过着迷茫的生活。
当他有生理需要时,他就去妓院寻找年轻女子来缓解压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逐渐意识到卖淫并不令人尴尬和违法。
她甚至向朋友声称,如果一个男人不卖淫,他的生活就真的很无趣。
一天晚上,王某感到感兴趣,像往常一样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了这名女孩。
不久,他选中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堕落少女,名叫小李。
两人抵达后,小李告诉王某,他的收费标准是三百元一堂,两千元一晚。对于收入稳定的王某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于是他赶紧转了钱,花了两千块钱给小李订了一晚。
小李见王某如此决断、大度,大喜,很快就和他滚到了床上。
不得不说,王某真是有活力。
短短一小时内,她与小李发生了三次性关系。
说完,小李就去浴室洗澡了。
这一刻,他感觉很累,想要休息。
但走出浴室门后,王某心情依然很好,并声称想继续与她发生性关系。
由于时间已晚,小李也很累,就让小王明天再继续处理此事。
但王某觉得,既然自己一夜之间已经在钱包里花掉了两千块钱,小李就无法拒绝他的任何需求。
于是,尽管小李尽了最大的努力,她还是强迫自己再次与小李发生性关系。
2. 绊倒的女人决定报警
短短半夜,小李与王某就发生了七次性关系。
这确实令人惊讶。然而身在其中的小李,这种感觉却并不愉快。
小李躺在床上,想哭,却没有眼泪。他觉得再这样下去,他就真的迷失了。更何况他的身体还真承受不了。就说她为了两千块钱就想和他发生这么多关系。王某的想法太美好了。
所以第七次性关系结束后,当王某抽烟的时候,
小李想也没想就跑到卫生间,偷偷向警方报了案。
当然,在警察审讯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被送进警察局,
她说王某强奸了她。
很快警察赶到,将小李和王某一起带走了。
到达警察局后,王某的态度十分冷漠。
她觉得自己和小李是在跟钱打交道,警察只能指控她嫖娼。
然而他没想到,经过仔细研究
警方最终判定她犯有强奸罪。
面对这个结果,王某勃然大怒,一些网友也认为他不应该被指控这一罪名。但你需要知道的是
尽管过去几次小李愿意与王某发生关系,但后来他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下去。
面对这样的情况,
王某继续无视小李的意愿,多次对小李实施性暴力,构成强奸。
指控他是强奸犯,也可以看作是对他的警告。
最后,
小李因涉嫌卖淫被警方拘留十五天并罚款3000元,而王某则以强奸罪另案处理。
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
有些人可能认为王某确实不公平。
毕竟,她和小李之间就是罪妇和妓女的关系。
既然已经同意花两千块钱过夜,小李就无法拒绝王某的行为了。
事实上,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点。
我们不谈别的了。单单说两人之间约定的通宵付费嫖娼,就涉嫌违法。
不被社会和法律认可。
因为它从根本上来说是错误的,
那么王某的行为永远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他决定将自己的关系强加给小李时,他就应该预见到可能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