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陆续在本区政务网发布了2024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链接附后),明确春节期间可“限地限时”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内容,“新五区”结合各自实际划定了本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域)。其中,“禁放区域”主要包括交通枢纽、电力燃气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点位,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为“新五区”除禁放区域以外的区域,2月9日(除夕)至2月24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2月9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支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新五区”通告链接
武清区
宝坻区
宁河区
静海区
蓟州区
来源 / 津云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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