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常熟,一女子去银行存钱时,因为银行的失误,把女子的15570元现金不小心存成了25570元,女子离开后,银行发现存多了,于是要求女子退还,该女子以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理由进行拒绝,却被银行告上法庭。
女子钱某手头有点现金,因为放着不方便,于是便想着拿到银行存起来。钱某到了银行,因为是存钱,也没抽号排队,直接就给他安排了VIP专柜办理。
谁知,银行柜员在清点现金时,把她的15570元不知道怎么就存成了25570元,钱某在存款的单子上签字时,本来发现了这一错误,但看了眼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想着平时银行的态度,也就没有提醒该柜员,签完字高兴的离开。平白无故的给自己账户增加1万元,钱某正想着怎么去庆祝一下。不料,晚上就接到银行电话,说是白天存钱时给他多存了1万元,要求钱某返还。钱某用银行的标语回复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既然是你们的问题,那就和我无关,再说当时也是反复确认过的。银行讨要无果,只得一纸诉状将钱某告到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而钱某则表示:银行不是一直离柜概不负责的嘛,再说这也是银行的问题,银行自己负责,请求法院驳回银行诉求。最终,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判决钱某返还银行1万元。对于此事,我们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因为取钱发生纠纷,而银行以离柜概不负责的态度处理的案例可以说数不胜数。但是本案中为什么钱某要求离柜概不负责的的态度就得不到支持呢?这里我们就要分析一下什么叫离柜概不负责。离柜概不负责,其实是一条不负责任的条款,也是银行为规避自身责任而作出的一个格式条款。《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就是典型的无效格式条款,只能说是给客户办理现金业务的一种提示行为。平时生活中,我们没有较真,其实都是被格式条款误导了。当然,换个角度说,如果我们去银行取1000元现金,而银行只给了900元,那即便是离开了,银行也不能以离柜概不负责的态度不管不顾。但是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留好相应的证据,比如取款凭证,要求银行提供相应的取款视频等。但是毕竟视频资料在银行手中,这也是导致我们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2、钱某到底应不应该返还这1万元?
本案中,银行最终以不当得利为由,判决钱某返还1万元。那么到底什么是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22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案例中,钱某明显知道是银行给输错了金额,但是因为对银行的成见,所以故意没有提醒。
而且,据了解,银行提供的多个视频也可以证明,钱某当时确实只带了15570元的现金,钱某确实构成不当得利,需要返还银行。如果法院判决以后,钱某仍然拒绝返还,那银行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3、其实,银行工作失误出现存错钱或者取错钱的行为,对银行工作人员也是一种折磨。
虽然一提到银行,大家想到的多是负面的一些新闻,但是银行工作也有自己的难处。银行现金流量大,笔数多,情况复杂,每天下班还要加班对账,尤其出现对不上的时候,更是能把工作人员折磨的难受。而且银行也有行业的各种规定,不是我们想当然的可以为所欲为。
最后,如果大家真的遇到银行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大家一定要保留好自己的证据,及时向公安部门求助。除此之外,还可以及时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不要被离柜概不负责的幌子吓到,维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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