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这句话发生在2006年“彭宇”案的庭审现场,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时至今日,依旧在人们心中耿耿于怀。
事件经过是“被撞”还是“被碰瓷”?判决结果是根据事实的“合法”,还是受舆论摆弄?
2016年,最高法院发声“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太”,再度掀起众人讨论的高潮。
重拾这起案件,或许会有不为人知的真相……
争执不下的双方
“是你撞了我!”
2006年1月20日,南京广场站台处的一辆公交车,突然听到窗户外有争吵的声音,乘客望去,只见一名躺在地上的老太,与一旁作搀扶动作的年轻小伙。
老太叫徐寿兰,年轻小伙叫彭宇。
徐寿兰被搀扶起来,却紧紧抓着彭宇,张口喊到上面那句话。
彭宇有些吃惊,连忙摆手:”不是我撞得,我只是扶起来你!“
可是,徐寿兰却一副不依不饶的态度:“就是你撞得,不要走,必须给我个说法。”
车上的乘客,怔怔地看着,没人开口,更没人搭把手,而远处走来一名叫陈三春的路人,询问老太的信息,拨打了对方的电话。
很快,徐寿兰,彭宇,以及老太的儿子,一起赶往医院。
这就是“彭宇案”的旁观者视角。
经过医生,徐寿兰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须进行髋关节置换手术。而在此过程中,彭宇已经留下200元现金后离开。
徐寿兰接受治疗后,直截了当地向儿子表示:“就是彭宇撞得我。”
正是这句话,成了整个案件的矛盾点。
而回到涉事双方的角度,徐寿兰表示:“自己正打算乘车,却被撞倒在地,回头发现是彭宇,而对方伸手要搀扶自己。”
徐寿兰的儿子听完,立即找到彭宇。
而彭宇却给出另一番说辞:“我当时正要下车,听见徐寿兰倒地,连忙伸手扶起来。”
由于双方描述事实经过截然不同,很快闹到派出所。
徐寿兰方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损害赔偿等共13.6万元。而彭宇则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撞倒对方,不想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金额。
由于调解不成,又被送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进行审理。
第一次开庭,彭宇未出席,让妻子代为转述,称“自己没有导致原告受伤,不应该承担责任”,二次开庭,他出席,并改了口供:“我下车后撞到人,但不是与原告相撞。”
而在此过程中,徐寿兰始终坚持是彭宇撞到了自己。
这里有个关键点,警方表示原始笔录丢失,而补做的补录,被彭宇提出异议。
结合这些线索,法官王浩问出了那句被人诟病的话:”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起来?“
彭宇答“见义勇为”。
一审判决,彭宇赔偿徐寿兰4.5万,但均被双方提出上诉,而二审没有开庭,双方却表示私下解决,最后以彭宇赔偿徐寿兰1万元结束。
这就是整个案件,被放到明面上的所有过程。
而之所以会出现一审与二审的反差,就是因为彭宇在中间做了一件事情。他找到媒体,称“自己做好事却面临巨额索赔,需要媒体‘伸张正义’”。
因此,这件原本只存在于那个站台上的事情,演化为被全民皆知,而也让这件事情越发扑朔迷离起来!
舆论下的正义是“真相”吗
因为“彭宇”案已在司法程序中被盖棺定论,所以双方都不再出现在公众场合。
而且,涉事的三方,彭宇、徐寿兰与法官王浩的生活,却没有归于平静。
彭宇不久后离开南京,一度销声匿迹,而徐寿兰因为舆论的发酵,被盖上“碰瓷老太”的称号,遭受谩骂,最终在2010年去世,而法官王浩也被舆论推动着,停职审查,后被派到破旧居民区的小司法所内,余生的前途被毁于一旦。
看起来,涉事的三方,都没有落得如愿的结果,甚至比原来的生活还要糟糕。
即便如此,公众却依旧讨论不休,而多数都集中在法官王浩的那句庭上提问上。
2010年,最高院表示,彭宇多年后承认事实“确实撞了徐老太太”,并非如大众所认知的那样,仅因出手相救被判赔偿,而当年鼓楼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并无不妥。
可是,这番被官方证实的“真相”,却没有使舆论平息,也可以说,真相在此时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从“彭宇”案后,社会上掀起“扶不扶”的道德争论,时至今日,已经演化成“诚信风险”。
涉事双方的隐匿,已经无从得知真实的情况,但是,在追求真相的道路上,有些自诩为正义却趁机实施网暴,无疑让本就蹊跷的案件,再蒙上一层阴影。
这也是网络越发发达的社会,所带来的负面代价,也是“彭宇”案走向不明的真相。
社会道德倡导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尽力为之,但是,越来越多恶性事件的发生,蓄意曲解事实的真相,利用无知的炒作,赚取一些利益,导致人人不敢“扶”。
在此倡导,希望众人在网上遇到存在争议的事情时,有自己的判断和见解,不能轻易受外界影响。
语言是一把双刃剑,切勿让其变成“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同时,也需要相关法律或监控等基础设施尽快完善,让人敢扶,而且扶的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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