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江苏省出台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有不少老人因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重算实现了养老金的提升。但是也有的人发现自己的养老金没有提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些人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为什么有的人有过渡性养老金,有的人没有呢?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但是,过渡性养老金并不是人人都有的。
比如说山东省,依据2006年《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施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1.3%×平均缴费指数。
非常有意思的是,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个人账户制度的时间有三个。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是1994年10月开始实施个人账户制度的。省直企业作为先行试点于1995年1月开始实施个人账户制度。其他地区都是从1996年1月开始实施个人账户的。
相对各省份的情况比较复杂,广东省的计算又不一样了。广东省等于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底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2%。
从31个省份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来看,除了视同缴费年限不确定以外,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缴费的年限,一般都是1998年以前的缴费年限。
唯一特殊的是西藏自治区,过渡性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是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缴费年限。另外,西藏自治区还有额外的高原补贴养老金。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一般指的是当地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有企业固定工人可以被认定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另外还有军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等等。
所以说,从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后参保缴费的职工基本上就不会存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了。
过渡性养老金也是算作有关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的一种待遇弥补措施。
过渡性养老金会消失吗?
像山东省、江苏省等地,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从1996年1月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的。1996年参加工作的职工,如果是最早16周岁参加工作的话,应当是1979年1月出生,这种情况下他们年满60岁退休需要等到2039年。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是全国统一从2014年10月实施养老保险缴费的,之前的年限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说一个职工18岁在2014年9月底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都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只不过是几个月而已。等他未来60岁退休,可能需要2056年了。
这还仅仅是退休时计算养老金,不再出现过渡性养老金的时限。我们退休以后,养老金的构成就基本固定了,已有过渡性养老基金的人群待遇是不会取消的。每年养老金的调整增长,也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额外增加。所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只要不去世,过渡性养老金就不会取消。
刚才说的18岁2014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轻人,万一他长命百岁的话,真得等到2100年以后过渡性养老金才能完成历史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