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免费领取 4核8G 云服务器,享免费数据迁移服务

湖南永州,一男子和情人进入酒店房间后,发现情人丈夫在“抓 奸”,于是准备通过窗户外的空调外机,进入隔壁房间,以逃离现场,结果,不慎失足坠亡。事发后,男子家属将情人和“抓 奸”人员告上法庭,索赔87万余元。

(来源:湖南永州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时,男子梁某在某县做工程,收入还可以,但做他们这行,和家人聚少离多,经常不在家。

刚开始,梁某并没有怀疑妻子黎女士,但一次回家的时候,梁某突然发现家里不对劲。

黎女士背着他给人发信息,且一边发信息一边笑,像是刚恋爱时一样。

在家里待了几天,梁某就拿着自己的物品,回工地去了。

在工地上,梁某越想越觉得反常!

终于,他决定一探究竟,看看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事发这天下午,梁某偷偷回到镇上,然后一直守在黎女士店铺门口。

梁某从晚上8点一直守到晚上11点,都差点睡着了,终于看到黎女士精心打扮之后,提着一个手包,离开了店里。

梁某不动声色,跟着黎女士,发现她来到了某酒店,但是,他没有看到情夫。

疑惑之下,梁某拨通了黎女士的电话,说他回家了,怎么没有看到黎女士人?

黎女士当时被吓了一跳,赶紧从酒店回到自己家中,可到家之后,她并没有看到梁某。

觉得是虚惊一场的黎女士,通过微信约了男子杜某,让杜某到某小区来接她。

看到黎女士上了一陌生男子的车后,梁某没有轻举妄动,他跟着两人来到酒店。

00时55分,梁某看到两人进入酒店某楼层,打电话摇人。

当天,梁某一共喊了4个人。1时8分,梁某和4个帮手一起进入酒店。

1时15分,梁某进入12楼,拨打黎女士的手机,并通过手机铃声,确定黎女士在1212房间。

随后梁某等人轮流用脚踢门,将房门踢开并冲进房间,然后找到一个男式手包和一个女式包。

让人奇怪的是,房间里只有黎女士一个人,杜某不见踪影。

梁某认为杜某躲到了隔壁,于是让帮手到一楼前台去拿房卡。

帮手到了一楼前台后,突然看到保安慌张地冲了进来。

保安告诉酒店前台,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

帮手意识到什么,打电话将此情况告诉梁某,酒店工作人员则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调查意见显示: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取视频监控、调查当事人后认为,杜某系意外坠楼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

事发后,杜某家属将黎女士、梁某等人和酒店告上法庭,向其索赔人身损害致死赔偿金87万余元。

杜某家属意见:

1、梁某非法暴力踢门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其与杜某的坠楼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2、黎女士邀请杜某去酒店开房的行为,同样存在过错,与杜某的坠楼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3、酒店的安保措施严重缺失,酒店窗户等设施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是杜某坠楼死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判决书显示:

黎女士与杜某因装修购买卫浴认识后,两人进行了交往,事发这天,黎女士预定的1212房间。

现场勘查情况:

房门被踢开,房门上有鞋足迹印,房间床上物品凌乱,卫生间门打开,门框锁孔变形,门上有重叠鞋印。

梁某等人意见:

1、没有证据证实我们与杜某之间有接触或见面。

2、我们的踢门行为,不一定使杜某的生命受到威胁。

3、1212房间处于酒店的十二楼,酒店房间里,除了通向走廊的房门外,只有飘窗上的一个窗户可以向外打开。

杜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十二楼与地面的高度,他听到踢门声,可以选择开门质问,可以选择用手机报警,也可以选择向酒店投诉或用其他方式解决,完全不必要翻到窗外。

黎女士意见:

自己开房邀请杜某开房的行为,并不必然引起杜某坠楼行为的产生,进入房间是杜某自愿的行为。

梁某等人踢门时,自己正在卫生间里,房间里的杜某一人独处,他自主选择从窗户离开房间。

酒店意见:

1、黎女士在酒店开的是单人间,杜某并未登记入住。

2、酒店的窗户设计,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标准,酒店没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1、从酒店12楼走廊视频,及村镇银行门口视频,可以发现梁某等人将门踢开的时间,到杜某坠楼落地的时间,只相差6秒,可以推断双方没有正面接触。

所以,梁某等人的“捉 奸”行为,与杜某的死亡后果之间没有直接因果联系。

2、黎女士主动邀请杜某开房的行为,虽有违伦理道德,但黎女士主观上不可能预见死亡后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致杜某死亡的侵权行为。

所以,李女士与杜某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联系。

3、酒店窗台高度为0.58m,窗内外无护栏,保护措施为窗户本身的限位装置,但该限位装置在用力时,可以打开26cm×96cm。

法院认为,酒店的设置具有安全隐患,并酌定酒店承担5%的赔偿责任,黎女士和梁某等人不承担责任。

内容分享:
全球2000+节点无盲区覆盖,注册即可免费使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