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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1月10日电 (记者刘卿)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3〕32号)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被合计处以270万元罚款,陈敏(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给予警告。
据通报,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7类,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尽职监控贴现资金流向;个人经营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置换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装修贷款制度、机制不健全,内部监督检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对发票原件加盖专用章。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