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做个生意真难。
小饭馆卖拍黄瓜,被罚5000块;
包子铺卖豆腐脑(咸的),被罚1.5万;
菜农卖不合格芹菜,赚了14块,被罚10万;
就连农民宰杀自己家的年猪,卖出1斤2两猪肉,收入30元,也要被罚10万。
“超出经营范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经过检疫”……都是罚款的理由。
如今,丢掉变质的食材,也要被罚款了。
这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10起“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之一。
而同时通报的,还有一起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案例。
这就有点难搞了,坏了的原料,用了要罚,丢了也要罚。
那怎么处理这些变质过期的食品原料,才能不被罚呢?
还真是个世纪难题啊。
我知道,很多网友向来是擅长体谅官方的。一定会有人说,罚款不是目的,罚款的理由是“严重食品浪费”,是为了提醒商家不要浪费食品。
吓得我又看了一遍新闻,确定是70公斤,我差点以为是70吨呢。
对于一家食品供应链公司来说,丢掉70多公斤的变质辣椒,还远远称不上是“严重食品浪费”。
工厂囤货,本来就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就算好好的原材料,一不小心也可能会因为温度和湿度的影响而变质,你很难说人家就存在食品浪费的主观恶意。
相反,看到食品变质就扔掉,这虽然不能就说是“良心企业”,但最起码是在恪守职业道德,值得鼓励。
对企业如此苛刻,不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堂,一天浪费多少食品,建议自查一下,说不定有惊喜。
而另外一种体谅官方的套路,就是【自媒体断章取义】,老传统了。
他们一厢情愿地相信,真相肯定不止是报道的那样,一定是别有用心的媒体在断章取义。
“四分之一有问题,其他的就没有一点问题吗?”“闭着眼睛就知道不可能因为丢辣椒罚的”,他们宁愿相信自己的想象,也不愿意相信白纸黑字的报道。
但问题在于,这个案例,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典型案例宣传的,通篇的理由就是“严重食品浪费”,没有提其他四分之三辣椒有问题,也没提丢辣椒以外的罚款原因。
我不理解,既然这么体贴官方,为何不相信他们的说法?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是正儿八经的政府部门,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做出的每一个通报,都是郑重而严肃的。他们说是什么原因罚的款,就应该是什么原因罚的款,没说的原因,就不是原因。
他们说丢70多公斤变质辣椒和辣椒面是罚款的原因,那罚款的原因就是且只是这个,就算人家还有一万斤别的辣椒面,只要通报里没说,那一万斤就是合格的。
如果还有别的辣椒面有问题,那就请在通报里明明白白地写清楚,以保证文字的严肃性,和通报的权威性!
通报里说的罚款原因,不是真正的罚款原因,而是别有原因,但没写出来,官方的通报什么时候可以这样随随便便闹着玩了?
别老是把锅甩给自媒体,如果真有那么充沛的正义感,那么多伤害平头百姓的荒唐事,还不够你发挥的吗?
恐怕是不敢把剑向上刺去,只敢骂骂弱者,在弱者身上彰显理性和正义罢了。
—The End—
作者:魏春亮
首发:魏春亮说,ID:liangsound
